10月23日,栾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入到区检察院就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视察组全程参与了区检察院关于对闫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公开审查。
案件承办检察官向视察组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案件当事人介绍了个人情况。检察官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鉴于闫某某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与被害人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检察官决定对本案拟做相对不起诉。
视察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审查力度。举办这样的案件审查听证会,教育宣传效果明显,检察院要多举办类似的公开审查听证会,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小,经调解能达到双方都能满意的案件,要加大公开审查听证会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不诉案件的透明度。要把举办公开审查听证会作为区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的一项有力举措,不断促进不诉案件的公开、公正、合法办理,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通过举办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防范执法风险,争取取得更加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