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钧率领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对涞水县、易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涞水县北京航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听取企业负责同志的汇报,对企业内生态建设、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实地踏查。
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河、副主任胡云霞、副县长贾素明及市、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并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涞水政府副县长贾素明代表就《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涞水县总面积1650.5平方公里,集山区、丘陵、平原三种地貌,原有水土流失面积742.2平方公里,截止2015年底全县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7.5平方公里。针对水土流失量大、面广、人为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的实际,涞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水土保持意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企业主导、项目扶持的形式进行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涞水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0.5平方公里,累计投入资金9232.09万元,其中完成上级资金5645万元,吸引群众投资3587.09万元。
保定市水利局、易县政府也就此项工作开展进行了汇报。
田钧副主任对市县两级《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工作表示肯定。指出,在市县两级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对此项工作认识到位,不断加大投入,有措施、有效果。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一要强化责任、提高认识。随着水土流失面积的逐年减少,治理成效明显。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加大投入、专款专用。市县两级要克服财力紧张的状况,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对农业生态种植、水土保持等项目,要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推动生态自然环境改善。三要部门配合,协调联动。要下大力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严格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推动全市水土保持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保定率先联动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