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河北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对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悉,这次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依法治旅兴旅进程,促进我省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步伐。检查的重点是,2013年以来省和各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旅游“一法一条例”情况,“一法一条例”配套政策制定情况,旅游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旅游产业发展与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情况,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旅游市场执法监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情况。
执法检查组将对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邢台、邯郸6个设区市进行实地检查,委托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以及辛集、定州等7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