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日前,省(河北)教育厅制发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要求全省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全部参与。
通知要求,学前教育在县域内建立“县—乡”和“乡—村”两层结对帮扶关系;义务教育建立“市—县”“县—乡”和“乡—村”三层结对帮扶关系;高中教育建立“市—县”结对帮扶关系;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区域内优质特殊教育学校结对帮扶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通知要求,要确保帮扶到校(园)、帮扶到师、帮扶到生,通过开展管理帮扶、教师发展帮扶、办学条件帮扶、教育教学帮扶、困境学生帮扶等工作,使各被帮扶学校(幼儿园)在管理水平、校园文化、师资建设、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有明显提高,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深度共享。
为确保帮扶效果,我省要求各地要合理确定本市、本县(市、区)帮扶学校(幼儿园)和被帮扶学校(幼儿园),明确结对帮扶对象,制定具体的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