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晋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河道及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报告中提出的“我县境内部分行洪河道还不够通畅、河堤还不够坚固、抗击洪灾能力还不够强”这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提升河道及水利设施防洪抗灾能力的决议》,就进一步提升全县防洪抗洪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河道综合整治及水利设施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规划,全面提升我县河道及水利设施防洪抗灾能力;二是要加强财力保障,将河道及水利设施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度列出专项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修复、清淤、衬砌,河堤加固、加高以及桥梁修建等水利设施建设,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抢抓机遇,积极争跑更多的水利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用于河道综合整治和水利设施建设。三是要认真落实防洪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健全完善全县河道及水利设施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河道及水利设施建设管理中的权利职责,形成职权清晰、责任分明、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四是县政府及水利、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职,抓好决议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定期组织力量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强督查问责,确保此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