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至9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带领省人大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到衡水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衡水市委书记李谦,市长杨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胜忠、副主任韩志刚,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哲民出席座谈会或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深入实地察看、询问等形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市及所到县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专家学者、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对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还先后深入到桃城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实地察看煤改气改电工程、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扬尘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抽查了部分企业,详细了解我市环境质量监测、企业落实减排措施以及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等情况。
王增力指出,衡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注重完善管理机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目标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他强调,这次执法检查一是要突出法律的有效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通过立法或重大事项决定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法律在我省的有效实施。二是要突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以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方面要促使企业增强法律意识、环保意识,自觉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通过基层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了解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的落实情况。三是要突出公众参与。广大人民群众既是大气环境权益的享有者,又是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者。要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治理,形成依法治霾、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王增力要求,要统筹协调大气污染治理和经济发展,科学评估本地区环境容量,建立与区域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布局及规模,在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进行重点开发,有计划地压减产能,保证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区域实行优化发展,坚决去产能、调结构,加快产业的转型升级。要坚持科学治霾,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化水平,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分析大气中的污染成分,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使有限的资金换取最大的治理效果,推动我省大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