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监督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基层人大机关,更是担负着接待和处理基层群众来信来访的重任,笔者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县级人大信访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提高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大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是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保证人民群众权利实现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从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提高对人大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人大信访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条重要渠道,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人大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专门机构,把人大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当作一项“主业”,抓实抓好。
二、明确人大信访工作的重点
明确重点、抓住要点,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人大监督的范围是“一府两院”的工作,因此,人大信访案件也涉及“一府两院”方方面面的工作。但人大机关受到人员较少、经费较少、案件处理方式等条件限制,人大机关受理信访案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全盘抓起”。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中的体会,认为人大信访案件受理范围应当以涉法涉诉案件为主,因为,涉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信访案件,专门有党委、政府设立的信访部门负责接待处理。而党委政府对法院、检察院则不是直接领导关系,缺少监督的有效手段,存在“盲区”。而人大对“两院”的监督是一项宪法权力,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对“两院”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因此,县级人大机关应重点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重点办理。监督解决。
三、抓好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切实解决信访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目标和根本。因此,一要热情、认真接待来访。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文明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记录他们所提信访问题,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做到群众“急切、委屈而来,高兴、释怀而去”,真正把好人大信访第一道“关口”。二要抓好交办、督办工作。交办、督办是人大机关处理信访案件的主要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及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信访,要以人大常委会会议或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名义重点交办,督促重点解决。在认真做好转办、交办工作的基础上,要将督办作为人大信访工作重点来做,切实加大督办力度。通过电话催办、发函督促、查阅卷宗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三要进行跟踪回访。信访案件办理要坚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采取上门回访、电话询问等形式,对信访人进行跟踪回访,倾听他们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对于办理结果不合理、确有不公正的再次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组成调查委员会进行专案调查,真正发挥人大信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