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白洋淀和衡水湖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实施八项重点任务 改善淀湖生态环境
实现“水清村美、苇绿荷红、鱼跃鸟翔”目标
本报讯(记者段丽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河北省白洋淀和衡水湖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以白洋淀、衡水湖及其外延联通水系为重点区域,围绕改善水体水质、修复淀区生态、提升承载能力,实施八项重点任务,实现白洋淀、衡水湖“水清村美、苇绿荷红、鱼跃鸟翔”的目标。
《方案》提出,到2017年,白洋淀上游孝义河浦口断面水质氨氮浓度小于6.5毫克/升,其他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到2018年,白洋淀上游府河焦庄及安州断面水质氨氮浓度小于3毫克/升,其他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白洋淀全流域实现总氮控制,入淀河流总氮浓度明显下降。到2019年,白洋淀淀区除南刘庄点位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外,淀区其他区域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入淀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要求。经过五年综合整治,白洋淀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2016年起,衡水湖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经过五年综合整治,富营养化指数明显降低,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加。
综合整治白洋淀、衡水湖,我省确定了8项重点任务:
建立引水补水长效机制。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力争2017年底前建成通水,新增引黄水量6.2亿立方米,实现向白洋淀年均生态补水1.1亿立方米,衡水湖年均补水2800万立方米。
强化淀湖岸线管理。禁止各类非法围堤围埝行为,对现有围堤围埝依法进行彻底清除,恢复湿地水面,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清除任务。
治理上游城镇污染。重点提升保定市区、满城区、徐水区、清苑区、安新县、高阳县、蠡县、高碑店市、定兴县、容城县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今年底前,安新县经济开发区等10个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全部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严控上游城镇面源污染,完善城镇污水管网体系建设。
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到今年底,完成白洋淀淀区、衡水湖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主要入淀河流两侧“傍水”村庄沟渠坑塘垃圾清理。到2017年底,实现白洋淀淀区及衡水湖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综合治理入淀湖河流。2017年底前,开展入河排污口空间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封堵所有非法入河排污口,严禁新增入河排污口。
开展淀湖生态修复。推进白洋淀生态恢复建设,开展底泥清淤、退耕还湿、退居还湿等工程。规划建设湿地规模45平方公里,有效改善入淀水质。开展衡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对水生植物腐烂区的腐殖质进行清理,实施增殖放流工程,使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恢复西湖湿地面积32.5平方公里。
全面取缔白洋淀网栏、网箱养殖。鼓励水产养殖户以生态养殖为方向,调整养殖结构。推广“人放天养”养殖模式,恢复和保护野生渔业资源。今年底全部完成淀区高密度养殖清除任务。
发展生态旅游。根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适度控制旅游开发强度,严控淀湖区船舶数量。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实施油改气、油改电工程,到2017年,白洋淀所有经营性汽油船、柴油船全部改为燃气、电动或其他清洁能源。
《方案》提出,我省将对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各市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相关市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按照“事权和财权对等”原则,我省将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淀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