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工程。兴隆县在日前召开的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讨论审议。会议对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力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力度。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将其纳入扶贫攻坚和小康社会建设总体格局中统筹安排推进。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继续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向一般和偏远卫生院、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装备和人才培养领域投入,不断完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设备器械,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二是大力加强乡镇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农村医疗人才的引进培养,县卫计、人社、编制等部门要根据医疗人才专业需求的实际进行招录,整合优化卫计力量,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县城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大力表彰奖励爱岗敬业、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吸纳和稳定农村基层卫生技术骨干。对于卫生室日常运行困难的村,要综合考量服务人口、运行成本和村医基本收入等多种因素,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分类施策,增强保障能力,提高村医待遇,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方便群众就医。三是强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管理。继续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模式,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确立乡镇卫生院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管理地位。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