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有关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进行的检查、监督,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对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重要作用。《监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近年来,临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从细节入手,从小处抓起,不断改进、规范、提升执法检查工作,与“一府两院”形成有效互动,帮助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减少失误,有效保障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细化实施方案。方案出台前,认真开展集中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工委收集、研究相关情况;通过主任会议,不断推敲实施方案细节,确定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并对执法检查的对象、内容、时间、步骤等情况予以明确;方案出台后,及时发送有关部门,督促其做好自查自纠、迎检等工作,如刚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中,通过法制工委收集、研究,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出台实施方案,组成由常委会负责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三名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城管局、住建局、交运局、教体局等单位为重点检查部门,要求其对自身在执法行为上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责任制是否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做好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
二是创新检查方法。一项执法检查,往往涉及部门多,检查项目多,临漳县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检查方法。一是方式多样化,积极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常委会委员或代表进入检查领导小组,充分运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突击检查、暗访等方式,不断拓宽信息反馈、收集渠道;二是沟通广泛化,在执法检查的事前、事中、事后,责任工委积极与“一府两院”、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联系,特别是今年首次与信访部门联系,听取执法检查所涉及的信访信息汇总情况,以此列为检查中重点领域;三是建议专业化,所有工委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收集和研究对口单位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并对检查工作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通过一系列检查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加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三是注重媒体运用。媒体的发展和变革给人大的新闻宣传工作带来许多变化,临漳县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传播作用,通过广泛利用信息传播渠道,使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度得到有效提升,取得了较好的舆论效果。每项执法检查除要求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外,积极发挥网络媒体如网站或网页、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受众面广、传播迅捷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执法检查的有关信息,将执法检查情况及时传播出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全面掌握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使执法检查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扩大法律监督的社会影响,营造高效的宣传声势,增强了检查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加大整改力度。人大监督工作的成败,在于被监督单位的问题是否发现,存在的问题是否解决,工作是否改进。只监督无改正,或整改不到位,都是没有实效的,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因此,着力抓整改,切实督促解决问题,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关键。临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注重发现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并及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对成绩突出的部门,进行表扬和鼓励;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向常委会书面汇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部门,坚决依法对负责人采取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处置。只有敢于动真碰硬,强化整改责任的落实,才能使执法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得到维护,从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