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石家庄市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法制安全处主任胡立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2015年上半年,胡立栋利用协助长安区教育局师训科进行幼儿教师资格证材料审查、现场确认的便利,伙同无业人员郜某某伪造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使95名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办理了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从中收受人民币6万元。胡立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邑县龙凤中学乱收费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10月,高邑县龙凤中学分别于2014年9月招收学生222人,收取择校费70.4万元;2015年9月招收学生320人,收取择校费86.4万元,涉及乱收费共计156.8万元。校长曹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县财政。
元氏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违规收取鉴定费问题。2015年4月15日,在没有任何收费许可的情况下,元氏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副所长周海军带领工作人员,到位于井元路胡泉村东的中海加气站,进行了仪器检查检测工作,并收取了中海加气站LNG加气机鉴定费2万元现金,上缴局财务。元氏县质监局主管质监所工作的副局长李伟靖、元氏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副所长周海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平山县北泽营村支部书记郜建武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2011年3月,北泽营村通过虚报饮水井工程骗取县水务局安全饮水工程补助资金97000元,记入村务账目,其中用于安全饮水工程36910元,剩余补贴款60090元用于其他村务开支。2015年11月,县纪委调查北泽营村饮水工程时,郜建武等人隐瞒事实真相,出具假证、伪证妨碍组织审查。郜建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廊坊
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王福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王福新,违反工作纪律,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福新党内警告处分。
秦皇岛
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要求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六个巡察组从7月12日起将分别对刘台庄镇、安子岭乡、双望镇、石河镇等18个乡镇,进行巡察。各巡察组设专门电话(只接收短信)和电子邮箱,在巡察驻地设意见箱,接收被巡察乡镇的信访举报。巡察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同时紧扣“六项纪律”,对乡镇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巡察。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各组所巡察乡镇及受理举报的方式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