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23日,藁城交警大队查获一起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件,大队依据交通法有关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8月23日下午4时左右,城区三中队民警在307国道昌盛街口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遮挡号牌,立即责令该驾驶员停车接受处罚,当驾驶员打开车门时,一股浓浓的酒气迎面扑面,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警务室进行违法信息登记。在警务室,驾驶员登记了自己的姓名、住址等信息,待与身份证信息核实时,发现其登记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其谎言被民警识破。他迫不得已交待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在对该驾驶员违法住处进行录入时,细心的民警发现,系统显示其(曹某)曾于2016年5月3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长安交警大队处罚过,驾驶证已被暂扣。故此次曹某被我队查获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待曹某的将是严厉的交通处罚(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