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大厂回族自治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廊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23日上午,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士良带队就《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少杰,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了检查活动,大厂回族自治农业局、林业园艺局及各镇主管林业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金庄1000亩片林、亮甲台村南150亩经济林、袁庄村南片林、伊乡森林公园、旅游环线四期五期工程、兰庄户村西100亩白腊园等建设情况。随后,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县林业园艺局关于《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检查组一致认为,《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推动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林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实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综合大家发言的基础上,就下步工作开展,刘士良同志强调了五方面建议: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林业在生态建设中发挥的主导作用,提升全民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宣传,不断强化全民道德意识和森林法制意识,进一步营造依法造林、依法护林、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坚持转型发展,以转结构、调方式为主线,创新发展模式,打破常规,因地制宜,大力培植发展一批以树苗花卉培育、特色旅游观光、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林业龙头企业和现代林业园区,不断提升全县造林绿化档次和水平,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赢。三是强化多元投入意识,一方面要加大公共预算支出,特别是林木管护方面的支出,从根本上解决“重栽轻管”问题,巩固造林成果,确保林木成活率,使其真正发挥效益。另一方面要大力倡导、鼓励社会造林,制定业主、个人投资、合资造林营林的相关扶持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兴办林业,提升我县森林资源总量。四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五是加快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使园林绿化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让全县人民在环境建设和城市发展中得到实惠、享受成果,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生态良好、景观优美、和谐相处的居住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