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司法服务群众工作中不走空过场,不摆花架子,按照“就近服务、快速反馈、全程跟进、公众讲评”原则,用群众的话说群众的理,用群众的人办群众的事,努力打造司法服务群众无障碍通道。
一是畅通渠道,建立民意沟通机制。借助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工作站和“一乡法一庭” 的便民诉讼联络网,在法院开通“立案信访、监察举报”电话服务热线;向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发放“诉讼明白卡”,详尽告知诉讼须知、监督事项、法官行为准则等;院领导和司法服务工作法官每月必须安排一天时间到责任区域收集民情,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将诉求收集前移到群众“家门口”,确保群众便捷就近反映诉求,实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
二是快速反馈,建立定人、定岗、定责的民意诉求受理机制。对反映明确具体、容易解决的法律咨询、涉诉常识问题,做到即时办理;通过便民诉讼网(站)收集的在24小时内受理;热线电话反映即刻受理,二个工作日内反馈;在日常走访、院长接待日、民情恳谈会等现场反映的当场即时受理,实现服务群众“随来随登记”。对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或不属于法院管辖的问题,通过各种传导渠道及时分流、上报,并向有诉求群众进行释疑答惑。
三是强化监督问效,采取“三专门”工作机制。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反馈问题(案件)办理进度和结果,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当事人解释;责成院纪检监察指定专门的督查人员每月督查民意诉求收集情况、办理进度和办理成效,督查结果适时进行通报;成立专门的执法及服务监督员队伍,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当事人组成的监督队伍,适时参与法官民意、诉求受理处置,并通过问卷调查、公开评议、绩效评估等方式客观掌握服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