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9日通过一项决议提出,为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河北将推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和任职法律考试制度。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七个五年(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决议提出将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规定,将编写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
目前,河北省本级现行有效的地方法规达到184部,11个设区市均已取得地方性法规制定权限。针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普及宣传不足等问题,决议强调要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地方性法规知晓率。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实施满一年的,省、设区市政府应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
决议还要求,将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依法开展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