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辛集市一刘姓女子因无证驾驶小轿车致丈夫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辛集市检察院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28岁的刘某,是河北省辛集市人。5月15日5点30分左右,刘某无证驾驶自家的一辆小轿车,由东向西沿和睦井至辛集的武辛线公路,送丈夫到辛集市的一家酒店上班。当行驶至南周村100多米处时,发现路前方有一堆塑料地膜,为了避开地膜,刘某左右猛打方向,致使车辆与路旁一颗树相撞,造成自己的丈夫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刘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辛集市检察院审查后发现,被害人和刘某是夫妻关系,并且育有一个五岁的女孩,案发后被害人亲属已对刘某表示谅解,也希望检察机关不要再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辛集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