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7日透露,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警方连续奋战两个多月破获飞车抢夺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查获被抢身份证120张、手机130余部以及大量金项链、金戒指等物品,破案120余起。此案涉及邢台地区广宗、南宫、威县、巨鹿四个县,影响较大。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2016年3月21日14时23分许,广宗县公安局接到王某报警称,她在广宗县南寺郭村东被一骑摩托车男子将挎包抢走,包内有手机2部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同日19时36分许,民警又接到赵某报警称,她的手提包在广宗县第一小学门口东侧被一骑摩托车男子抢走,包内有手机1部及户口本、身份证等物品。经询问两名被害人,民警发现这两起抢夺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和作案时所驾摩托车非常相似。广宗县公安局一边加大路(街)面巡查密度,一边根据掌握的线索,深入摸排犯罪嫌疑人。
鉴于此案影响面较大,在当地群众中产生一定恐慌,邢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与广宗县公安局立即成立联合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破。经专案组民警对广宗周边县市同类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疑似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调查。经过两个多月的连续奋战,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专案组最终锁定了系列飞车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方某(男,33岁,巨鹿县人)。
6月14日下午,专案组在邢台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巨鹿县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同时,在方某家中查获被抢身份证120张、手机130余部,作案摩托车1辆以及金项链、金戒指等赃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方某供述称,因自己好吃懒做,又与妻子离婚,没有经济来源,萌生了抢劫来钱快的恶念,于是利用自己独居的优势,频频对单行女性进行抢夺。他大部分选择下午、傍晚作案,看到单身骑车的女性肩膀上或车篓内有包时,就开始尾随,走至偏僻路段实施抢夺,得手后驾摩托车沿村间小路迅速逃走。
经证实,犯罪嫌疑人方某驾驶摩托车流窜广宗、南宫、威县等四县,针对单行女性实施抢夺作案达120余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广宗县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