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环境保护部获悉:《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正式公布,明确到2016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2017年,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污染严重城市力争退出全国空气质量后10位。
《整改方案》确定了283项整改措施,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健全问责机制,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整改方案》提出,2016年第一批安排压减炼铁产能1077万吨、炼钢产能820万吨;压减煤炭产能1309万吨,退出煤矿50处。压减燃煤500万吨,到2017年超额完成压减4000万吨燃煤目标。对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中查出的13784个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分类处理,确保2016年底前所有违规建设项目“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