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是确保各项检察业务顺利开展的基础,是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发动机”,在新形势下,其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中央制定并实施“八项规定”已经3年多了,对于改进机关作风,进一步联系群众等发挥了积极地推进作用。作为检察机关的计财装备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持而不息整治“四风”长期坚持下去,为保障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正常运转提供良好保障。几年来,青龙检察院计财装备部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把关,实施“三个严格三个确保”举措,不断强化经费和设施保障工作,为开展检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严格财经纪律,确保纪律规章得到落实。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经行为,提高财经使用效益,完善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开展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检察工作能更好地开展,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各项财经纪律,青龙县检察院计财装备部门从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审批、审核、公款招待、公车使用等规章制度,并从计财部门和计财人员做起,严格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只要制度和纪律严格规定的,不管是什么人,不论是什么事项,都不开“口子”和破规矩,强化对制度、纪律的执行力,确保纪律规章得到落实。
二是严格费用支出,确保办公办案工作需要。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政策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厉行节约、强化反腐倡廉。做到科学管理,勤俭持检。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做起,从计财本部门、计财人员做起,尽可能地压缩各种办公开支。办公用品由计财人员配合办公室统购管理,小额购物支出由各部门申报,计财人员配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列计划采购后再发放,大额购物支出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并由办公室两人以上共同采购。对于公款招待,一律报主管后勤的领导批准后,到院外定点餐厅安排,如实填写接待报销单,避免不必要的开支。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院内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计财部门按照里程核对燃油费用。几年来,“三公经费”呈现较大幅度的下降,确保了办公特别是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机关作风得到好转。青龙县检察院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审批程序和规定,小额费用支持必须由计财人员审核把关并签字,并由主管计财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计财工作的院领导三方签字后才能报销。对此,计财部门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审核是否有接待公函、审批单、接待清单,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是否存在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在接待活动中到各类娱乐、足浴、休闲、养生等场所公款消费的问题;是否存在公务旅游与公务无关的参观等问题。在会议、培训方面,严格审核是否报销未经批准及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会议费、培训费问题;是否在会议费中列支烟、酒、纪念品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等问题;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特别是公车私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或变通、变相发放津补贴、节日礼金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情况。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将一律不予核销。同时,计财部门与院纪检组加强协调配合,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财经纪律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有机结合,将其作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提升检察形象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通过不懈的努力,实施“三个严格三个确保”举措以来,青龙县检察院经费基本得到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的开展,执法公信力和检察形象有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