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王某从网上下载并存储6部涉及暴力恐怖的视频,因违反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昨日,石家庄网警对外发布,这是石家庄市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据了解,日前,石家庄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线索,高新区某网民下载并存储了涉及暴力恐怖的视频。高新分局网安大队依据相关线索展开侦查,很快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抓获。
据王某供述,他在今年4月份时出于好奇使用WAGA(哇嘎)下载了多部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观看后存储于自己的电脑硬盘中,后又上传至360云盘里。网安民警在王某的硬盘和网盘里发现了共6条相关视频,其中还包含有恐怖分子对受害人实施斩首的视频,画面极其血腥、暴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王某的行为属于“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但由于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因此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网警提示:《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和第九十条的有关规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类似王某这种行为,千万别以为是小事,因为这可能构成“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犯罪,如果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则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在微信、QQ、网站上编造、传播恐怖事件信息,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也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