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4日,石家庄、沧州、保定、秦皇岛、廊坊、邯郸、邢台等市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集中宣判15起毒品犯罪案件,涉案36人。其中,一审法院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被告人薛龙多次贩卖、运输毒品共计14000余克,其中从其身上及住处查扣的毒品就高达12000余克;被告人薛义露共贩卖、运输毒品2000余克,且薛义露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秦皇岛市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判处二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据介绍,我省各级法院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该顶格重判的坚决顶格重判,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决不手软。
在坚持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我省各级法院还坚持区别对待,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准确量刑,以做到罚当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