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立)日前,省政府出台《河北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据了解,此《实施方案》是我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精神,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由省金融办结合全省实际制订的。《实施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列。金融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一级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推动行政村一级实现更多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力争使农业保险参保农户覆盖率达到95%以上;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提高小微企业、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明显降低金融服务投诉率。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构建我省多层次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发挥银行业机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要单设扶贫部门,单独调配资源,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增设分支机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设立村镇银行,积极推动设立民营银行。二是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发挥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作用,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加强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点和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组织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三是完善多种形式的保险体系。建立投资项目库,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和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推进县域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建设。
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是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二是拓展各类抵质押方式。三是推动保险服务小微企业。四是推动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发行小微企业增信扶持债券,发挥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五个中心作用,发挥租赁融资融物功能。
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一是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方式。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广产业链融资模式,专营机构、信贷工厂等服务模式,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鼓励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四是创新发展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做好金融扶贫工作。一是推广阜平县等地金融扶贫经验,成立县金融服务中心、乡金融工作站、村金融工作室等三级金融服务网络,建立“政府+保险+银行”、“政府+银行+企业+农户+保险”等扶贫模式。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三是加大对初始创业和特殊群体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无障碍金融服务。四是发挥小额贷款的支农支小作用。
同时,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促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建设县级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等逐步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三是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效果评价工作。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一是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二是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三是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支小长效机制,四是强化智力支撑。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和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二是培育公众风险和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组织保障和推进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统筹规划协调,三是积极开展试点,选择3到5个市、县(市、区)进行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名词解释: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特别是满足小微企业、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的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