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黎法院在昌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4年该院执行结案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四名,2015年执行结案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三名,今年第一季度,该院执行结案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
该院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努力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工作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方面有了新作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政治优势,通过经常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开展执法检查、交办重点案件、现场监督等形式,有力推动了该院执行工作良性开展。自2014年以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听取该院执行工作汇报8次,开展执法检查10次,交办重点案件12件。该院专门向县人大常委会呈送了《关于非诉土地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的报告》,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县人大的高度关注下,该县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该院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下,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执行工作在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有了新思路。该院遇到工作难题,就积极寻求县人大的全面支持,产生困惑,就积极与县人大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和帮助下,该院一大批存在执行困难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党政机关、政府部门等作为被执行人案件,历来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难以突破的“瓶颈”。该院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县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进行研究,并召集我院执行工作负责人与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开会协调,要求涉案单位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带头树好诚信形象。县人大的积极协调下,该县一大批涉党政机关案件得到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