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工作,坚持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旋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和手段,不断创优法制环境,以创新性工作全力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该院多项服务中心工作的经验被高检院、省院、市院推广,相继在《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唐山劳动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
一、 净化经济发展环境
该院坚持站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努力做到与改革同步、发展同行。一是积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同等对待、同等预防、同等服务”,携手区工商联出台《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制定实施“一室、二重点、三基地、五结合”战略,即成立检察长挂帅的“涉法维权工作室”;确定钢铁、水泥等支柱产业作为两个重点服务对象;利用好自身警示教育、工商联创业服务、就业局人才培养三个基地;注重与基层乡镇党委、司法行政
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民企内党组织相结合,通过开展普法教育、召开座谈会、联合执法等方式,积极引导相关企业规范、守法、诚信运行,真正将服务民企工作落到实处。该项工作受到区委领导的充分肯定,省院以文件形式进行推广。二是切实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推动法治经济建设的有力抓手,着力打击伪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个别企业和个人借用资质弄虚作假承揽政府工程项目的违法行为,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排除在政府采购之外。同时远赴江苏省东海县,帮助中铁十八局二公司成功解决组织代码被错误录入这一难题,护航企业正常发展。三是创新开展公益诉讼。与区公安分局、环保局、国土分局、水务局等执法部门会签《关于加强依法行政、严厉查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若干规定》,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联动机制,着力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该院开展公益诉讼的做法被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转发。
二、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畅通检民联系渠道。设立5个驻乡镇检察室,以15名金牌检察官为骨干,组建了5个涉农检察工作队,对全区23个乡镇、街道巡回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在全区480个行政村、46个居委会选聘526名检察联络员,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引导,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按照乡镇、街道
的分布,分别设立专项档案,将所辖村(居)人口、耕地、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情况全部录入档案,适时跟踪变更,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在正义网开通涉农板块,开设涉农专线,为群众的控告和申诉建立“绿色通道”。二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生犯罪案件,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及严重后果,为全体学生敲响警钟。同时,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给学生的一封信”和“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学生增强自我保护和抵御犯罪的能力,提醒家长增强保护教育子女的职责意识。将开展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心理疏导作为关爱其健康成长的重点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开展打击坑农害农犯罪专项治理、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活动、查办环保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
三、 助力“平安丰润”建设
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作为首要职责,积极为“平安丰润”建设做出贡献。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方面,与公安部门和法院协调配合,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使涉案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严惩,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不断强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司法理念,制定实施《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决定实施意见》,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
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保护了受害人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又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二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坚持将法律监督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做到有疑必查、有错必纠。创新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制定《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实施方案》,与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审查涉财产刑案件,并对没有执行完结的涉财产刑判决进行“会诊”,全力清空“积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检察日报》等转发、刊载该经验做法,唐山市院在该区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现场会,予以推广。三是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检察长约访、“金牌检察官”接待、带案下乡、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利用检务公开大厅平台开设“法律便民小超市”等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同时,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案件,及时告知不受理的意见和理由,并指明有管辖权的单位和部门,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 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
始终把预防和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手段,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努力构筑职务犯罪的“高压线”与“防火墙”。一是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深化检企共建、检地共建,积极选派检察人员深入辖区企业、机关和村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为鉴,教育引导
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尽责,筑牢反腐防线。二是开展专项预防。聚焦重点工程、执法部门、财务管理单位等职务犯罪易发领域,提前介入,查找漏洞,完善机制,防患未然。三是深挖严惩职务犯罪。深入研究职务犯罪所具有的牵连性、对合性等特点,综合运用加强询问、整合资源、部门联动等多种手段,对已经突破的案件滚动深挖,积极扩大战果,从小案中挖大案,从单案中挖窝案、串案,对全区党员干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该院公诉部门积极深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做法被省、市院予以肯定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