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主持并监誓。
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了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等3名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的规定,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下午5时许,李建国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新任命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正永宣读誓词。新任命的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庚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巴特尔跟诵誓词。
全国人大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约50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