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17731116730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工作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魅力乡镇 企事业风采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健康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反腐倡廉

廊坊市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出台

 
2016-5-4 11:09:18   来源:河北新闻网  

  4月18日,廊坊市纪委出台《廊坊市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系牢队伍建设“风纪扣”,严防“灯下黑”问题发生,使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走上规范化轨道。

  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是指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媒体报道以及其他渠道获取的反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的线索。《办法》明确了问题线索获取范围。

  《办法》规定,廊坊纪检监察系统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秉承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统筹协调原则,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采取初步核实、拟立案、谈话函询、了结四类方法规范处置。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初核后,需要进行谈话函询的,按照省纪委相关规定处理,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受理及处置台账,实行专人保管、专柜存放、集中归档。

  在问题线索管理权限上,《办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明确。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受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不含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廊坊开发区纪工委受理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要在本级登记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登记建档,处置方式和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责编:陶影
 
新闻排行  
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
邯郸市肥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
昌黎县人大机关支部开展“迎五一·颂五四”活动
栾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肥乡区人大 高超联合举办政府系统承办工作交办
肥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抬一召开“河北发展,
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
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