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兴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剧场二楼人大会议室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副主任何玉萍、杨青山、高春明及委员共18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松涛,县人民法院院长谢孟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宏伟,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直部门相关报告人及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何玉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建议县政府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加大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情况的报告,建议县政府加大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力度,加强与法院、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办公条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接受了张成、谢占生、孙嘉佳三位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辞呈,决定任命孙立良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