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观摩了梁某等三被告人盗窃文物案庭审活动,获得了受邀代表的一致好评。
2014年10月份,梁某伙同梁某利、芦某等二人,携带铁管三脚架、卷扬机、钢丝绳、对讲机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由河南省南乐县窜至该县合漳乡白芟村涂家坟,采用卷扬机拖拽、三脚架转移的方式将涂家坟文物“石虎”盗走。经鉴定,被盗“石虎”属二级文物。
鉴于近年来兴起收藏热潮,盗窃文物案频发,尤其该院前不久刚支持公诉了一起团伙盗窃三级文物“神泉庵石塔”案件的情况下,该院精心组织了此次观摩示范庭活动,旨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观摩、评议的方式,展示该院在打击盗窃文物犯罪行为的决心,展现公诉人风采,提升检察形象。
庭审结束后,部分人大代表就庭审中公诉人行为规范、质证抗辩效果等进行了评析,认为庭审环节规范有序,公诉人指控犯罪有力、言行规范、量刑建议合理,达到了理想的出庭效果,同时提出公诉人应继续加强庭审教育,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6次组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案件评查、观摩庭审及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通过开展素质提升工程、接受外部监督和评议、展示良好检察形象来提高检察影响力,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