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王铁卯、通讯员崔贵忠)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实施,5月18日,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田峰岚为团长的“一法一条例”宣讲团到衡水,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进行宣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志刚主持宣讲会。
田峰岚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一法一条例”宣讲活动,就是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促进“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省人大常委会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将组织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燕赵环保世纪行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发挥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实现有法可依、行之有据;进一步增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守法者受到尊重、违法者得到应有惩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烈意识和高度自觉性。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尚海龙就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作了专题报告,从我省大气污染工作现状、“一法一条例”立法背景和特点等方面,对“一法一条例”进行宣讲。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及法检两院有关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重点企业的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共计200余人聆听了宣讲。
韩志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宣讲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一法一条例”的学习研究,强化环保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履职水平,确保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