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在很多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表现优异,较好地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县域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宣传深度和广度不足,受众面较为窄小;二是劳动仲裁机构硬件水平较差,不能更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劳动仲裁机构人少、工作量大,较少的人员疲于应付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案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其知法、懂法、用好法;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沟通联络,加强与法院、工会等部门的的联动沟通,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能力,共同做好劳动争议化解工作;三是要尽快改善劳动仲裁机构的办公和办案条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办案队伍力量,
努力打造一支更为精良的调解仲裁队伍,全面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发挥更大作用。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张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