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改善大气环境、尽量减少煤炭消耗的大背景下,清洁替代能源——天然气不够怎么办?日前,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我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力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在2016年形成转化能力20亿Nm3,到2017年达到30亿Nm3以上。
河北省是全国焦炭主产地之一,2015年焦炭产量5480.6万吨,位居全国第二位。作为焦炭生产的副产品,河北省焦炉煤气资源丰富,年产量约260亿标准立方米,除50%自用外,约有130亿标准立方米焦炉煤气可转化成天然气。意见提出,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引导焦化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选择技术路线,鼓励发展起点高、规模大、节能环保效果好的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压缩焦炉煤气直接作为燃料使用的比重,逐步形成多气源供应格局。然而,我省天然气供需矛盾正在日渐突出,天然气的供给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在此情况下,我省出台了鼓励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同时提出:在当前焦炭价格持续走低、焦化企业举步维艰的情况下,推动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正当其时。
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资金予以优先支持,对经济效益好、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给予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鼓励采用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融资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包括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制,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支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企业建设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LNG、CNG加气站,鼓励企业建设配套储气设施,并在土地等要素供应上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