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岚)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即日起至6月底,我省在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开展环境执法“雷霆行动”,环保部门将会同公安环保警察总队严查钢铁、煤炭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查处新建违规(未经环评审批等)项目;坚决查处已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坚决查处超排偷排行为。据悉,此次执法行动是我省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措施之一。
严查钢铁煤炭行业突出问题
根据《河北省钢铁、煤炭行业环境执法“雷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执法检查内容包括: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中已明确淘汰和关停的设备是否死灰复燃;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情况;除尘、脱硫、脱硝等主要污染治理设施,以及防风抑尘、通风及危险预警设施建设是否按规定建设、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运行;2015年以来企业接受监管和行政处罚情况等。
此次行动的检查重点为:已化解、淘汰关闭的烧结、高炉、转炉、电炉等主要生产设施擅自恢复生产、违法排污情况;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不正常使用和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未验先投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处、交办的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信访反复、多次查办或被列入省后督察的重点案件。
久查不决问题或被挂牌督办
《方案》提出,从即日起至4月30日,为市级自查阶段,按照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的污染源动态数据库(截至2015年全省污染源共77950家),各市(含定州、辛集)环保局,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钢铁、煤炭企业开展调查。
之后,将开展省级抽查。省环保厅环监局和督查中心将会同环保警察总队采用后督察、明查、暗查方式,对我省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中已明确淘汰和关停的设备(烧结、高炉、转炉、电炉)进行“回头看”后督察。
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和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提出的钢铁企业的主要问题,为防止已淘汰或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组成暗查组,对已关停的高炉、转炉(电炉)、烧结等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对未经许可擅自恢复生产、造成污染物排放的,依法严处;对未列入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的污染源动态数据库(77950家)的企业,要立即上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省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还将组织全省各市环境执法队伍,对各市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当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分类处理,涉及地方政府不作为、久查不决、群众反映强烈,造成环境污染的,按照规定启动约谈、挂牌督办等程序。
督促当地政府落实监管责任
《方案》要求,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切实加大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要督促当地政府切实落实环境监管领导责任,对发现的未按规定落实停产、限产的企业和停工工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对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企业未落实停限产、停工要求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