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存在问题
作为县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应有贡献。但与宪法赋予的职权、人民群众的期盼以及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对基层人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1、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从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口联系来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职能部门逐步健全,分工细化,而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内容在增多,工作量在加大,机构设置却没有变化,一个科室从成立之初联系几个政府部门,到现在的几十个工作部门,导致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能不相适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与质量。从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上级人大对口联系来看,由于机构设置数量与机构名称不一样,导致县人大机关一个科室与省、市人大机关多个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造成工作上不够协调,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的效果也不够理想。
2、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不合理。一是年龄、专业结构不合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平均年龄整体偏大,新生力量少,
缺乏具有多方面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特别是法律、财政、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较少,一定程度影响了人大常委会职权行使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二是专职委员比例偏低。专职委员人数偏少,不能达到上级党委规定的比例要求。三是兼职委员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些兼职委员不能妥善处理本职工作与人大工作的关系,会议出席率低,审议发言不够积极主动,建言献策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组成人员代表性不够广泛。“官员”委员多,“群众”委员少,不能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意愿。
3、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素质与精神状态与人大工作需要不相称。普遍存在人大是“二线”机关的思想,表现在机关选人进人时,对从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人员配置重视不够,专业人员不足,个别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特别是相较于市委、政府等部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流动缓慢,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同志的工作积极性,造成精神状态不够振奋,工作标准、工作要求不够高。
二、 意见和建议
1、优化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要认真贯彻《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意见》中就“加强县级人大组织建设”明确指出:“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一般为25至35人,人口超过一百
万的县,名额不超过45人,要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要按照这一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一要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专业结构。在选配组成人员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把那些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经验丰富,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科技,并且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相当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人士纳入进来,适当减少党群领导干部的比例,增加社会新生阶层人员比例,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的合理配置。二要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根据新的文件精神,适时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三要适当增加专职委员比例。重点考虑三方面人员,即:①党性意识强、宗旨观念强、参政议政能力强,有意愿、有精力、身体健康,无其他社会兼职的离岗、退休人员;②部分专职乡镇人大主席(意见中要求乡镇设专职人大主席,有条件的配备专职副主席);③人大常委会机关科室负责人。要打破年龄和职务界限,依照法定程序,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具备较高专业素质、知识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拔为常委会委员,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
2、合理设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增强工作力量。一要统一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议上级人大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数量、名称、人员编制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拿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规范健全县人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和数量,
科学确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切实解决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混乱、人员编制偏少、干部配备不合理的状况,在组织机构建设上力争做到省、市、县机构对口、工作衔接、编制适度、运行规范。二要设立专门委员会。《意见》关于“加强县级人大组织建设”中指出:“根据需要,县级人大可以设立法制、财政经济等专门委员会。”根据这一精神,每月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县级人大,可成立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具备专业特长的人大代表组成,每个专门委员会人数以5-6人为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专业知识和智力支撑;三要善用社会中介组织力量。聘请财经审计专业人员担任常委会的预决算审查员、聘请资深律师担任常委会的法律咨询员,共同参与人大专题审议和视察调研等活动,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权提供服务。
3、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一是把好人员入口关,保证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在人大机关进人选人时,有必要与组织人事部门结合,通过公开预选、借用考察、特别优秀的直接调入等方式,选调一些学历层次较高、法律和财经等专业毕业、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机关。二是重视干部培养与使用,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一方面要从有利于干部锻炼成长,有利于活跃和深化人大工作的角度,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重视和关心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使用、交流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有计划地安排人大干部同党政机关、基层单位、司
法部门干部之间的合理交流。另一方面人大常委会党组要积极向党委推荐干部,经常主动向党委汇报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争取党委对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尤其是要把那些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人大干部适时进行部门交流,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充满活力。三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法制讲座,集中学习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孔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