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11日至22日,就《河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4月7日召开的执法检查动员会上,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就贯彻落实省消防条例情况作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出席并讲话。
这次检查旨在深入了解全省实施省消防条例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原因,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促进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建设、队伍建设。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情况、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马兰翠强调,要严密组织,确保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要强化问题意识,着力发现问题、发现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在检查中,要注重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检查政府部门与检查有关单位相结合。要紧紧围绕重点内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听真话、查实情,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务求全面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力戒走马观花、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