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3月27日召开
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崇勇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讨论了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3月27日召开,会期预计3天。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围绕省委工作大局认真谋划工作,使立法、监督、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更好地向省委中心工作聚焦,更好地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增强省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尤其是要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扶贫攻坚、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集聚民智,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第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河北省旅游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条例(草案)》《河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草案)》《河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条例修正案(草案)》《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唐山市邮政条例》《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唐山市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的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宋太平、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