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法院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服务“三农”助春耕生产,积极主动地为“三农”提供司法服务。
一、涉农案件立通道。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化解纠纷。该院对“三农”案件,提供“三快”服务,即:快立、快审、快执。设立速裁法庭,法官们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调查案情并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就地化解涉农纠纷。对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对典型、突出的涉农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巡回促审判。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巡回审判力度,确保春耕生产。利用春耕备播前,该院由院领导带队,分组带领法官送法下乡。法官们联络乡镇人民调解员,向村民宣传与春耕生产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解答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成立“涉农案件巡回法庭”,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办案、进村入户开庭,方便农民诉讼,就地化解纠纷,确保办案不误农时。
三是多元调解化纠纷。在审理涉农案件过程中,法官们注重发挥宣传释明、建议作用,根据案件类型、起因、请求目的,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工作。一方面建议和邀请人民调解员协助
处理,并及时函告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另一方面拓宽调解渠道,借助城建、水利、土管等相关部门参与调解。
四是下乡活动送法律。定期定点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专门印制涉农法律小常识、涉农法律知识问答、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单等。利用法官们走村串户送达法律文书的时候,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基层法庭专门设立调解室,派驻资深法官对群众涉农法律纠纷、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调解、答疑,充分发挥法庭调解窗口作用。
(威县法院 米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