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消除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近日,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部署全省春季开学前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排查整治,为学生安全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新学期开学之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集中排查接送学生、幼儿用车情况,对车辆配置、驾驶人资质、随车人员等情况全面摸底,逐一排查、核对、登记、检验,重点审核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性能状况,确保驾驶人情况清、接送线路清、乘车人员清、安全责任清。对符合条件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要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申请办理校车标牌及接送学生车辆标识;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检验条件的,将被立即予以停运,禁止上路行驶。
各地还将督促学校、幼儿园与校车驾驶人及租赁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减速等交通安全设施,深入排查校车通行路线交通安全隐患,并积极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治理。
开学后,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辖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出行时间、路线和高峰时段,依托“护学岗”,加大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对校园周边道路以及校车运行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依法严查客车超员、超速行驶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还将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