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2月16日讯(记者常方圆)35岁的石家庄男子董某某谎称自己认识省领导或冒充领导司机,以帮人联系项目、安排工作为名,骗取多位被害人268万余元。今天上午,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公文是编的,章是通过路边小广告找人刻的
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董某某谎称自己是省领导亲属司机,以能帮助被害人徐某某联系开发保定市高碑店新农村建设项目为名,采用伪造河北省农工委,保定市政府,高碑店市政府、财政局文件及省委领导批示的方法,先后共骗取徐某某236万元。
其实,初中文化的董某某并非领导司机,连其口中的领导亲属名字也只是他为了骗取被害人信任而编造的。董某某在庭审中交代,他通过朋友认识徐某某,得知对方有意承接高碑店新农村建设项目,便心生贪念。对徐某某实施诈骗的前后两年间,只拿钱不办事的他多次受到徐某某的催促,为了稳住徐某某,获取信任并骗取更多金钱,董某某开始伪造各级公文甚至省委领导批示。董某某称,伪造的公文都是他自己编好内容,找马路边的复印店打印出来,再通过路边的小广告找人刻假章,盖到假公文上。
“他信任我,可能是因为我平时给朋友们留下的印象是比较老实、可靠的,他先后几次给我钱,虽然多次催我,却始终没和我撕破脸,还是有能把事办成的幻想。”董某某说,骗取的钱财多被他用于个人消费、挥霍,其中不少给了情人买房、买车、买首饰。
35岁的石家庄男子董某某谎称自己认识省领导或冒充领导司机,以帮人联系项目、安排工作为名,骗取多位被害人268万余元。
2月16日,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董某某诈骗案,图为董某某伪造的部分公文复印件。
“我是被贪欲冲昏了头脑”
对此前只是在工厂、超市打零工的董某某来说,轻易骗取而得的大量钱财,令他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
2013年3月至4月期间,董某某谎称石家庄市教委及衡水市桃城区政府招录工作人员,以能帮助被害人郭某某的女儿和儿媳安排工作为名,分三次骗取被害人郭某某13.6万元,后郭某某以家中急需用钱为名从董某某处要回4.5万元。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董某某冒充石家庄市公安局领导司机,以能帮助被害人何某某联系新乐市政府大楼装修工程为名,分四次骗取被害人何某某近12万元,后退给何某某3.5万元。2015年6月,董某某又以能帮助荣某某的朋友安排进教育系统工作为名,分三次骗取荣某某7万元。
“我是被贪欲冲昏了头脑,平时出去吃饭、玩、打麻将,钱供不上花就继续骗别人。拿钱的时候想得不多,但钱越来越多还不上后,我就开始害怕了。”法庭上,董某某对检方指控均表示认罪,并表示,自己服刑期间会好好改造。
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认为,董某某行为已触犯刑法,其诈骗金额共计268万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据相关法律,董某某或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