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子弹能辟邪?近日,衡水市区一男子就信了,随身携带着它本想能“逢凶化吉”,没想到刚带在身上,就被警察带进了拘留所。
2016年12月20日10点多,衡水开发区公安分局胜利西路派出所接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移交案件称:当日上午,二大队执勤交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刘某驾驶的私家车上非法携带军用子弹两发。接案后,派出所民警随即开展调查,据违法行为人刘某陈述,该两发军用子弹是其捡来的,听朋友说将子弹随身携带能辟邪,保佑出入平安,他就信以为真带在身上,不想却属违法行为。
办案民警批评了违法行为人刘某的封建迷信思想,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并将军用子弹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刘某因非法携带弹药被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相关规定,军用子弹属于弹药的范畴,未经法律授权携带枪支、弹药属违法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