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决定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赴邢台市就条例(草案)与部分省人大代表座谈。
马兰翠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对于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将安全生产条例这一事关河北改革发展大局的法规提交代表大会审议,可以有效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确保法规质量。
马兰翠强调,代表大会前要把代表的意见征集好、吸收好、反馈好,尽最大可能把一些不同意见解决在代表大会之前,会前形成高度共识,确保大会期间顺利审议。要进一步拓展开门立法的广度和深度,畅通社会各方参与立法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以及移动平台、户外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汇聚智慧、凝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