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17731116730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工作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魅力乡镇 企事业风采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健康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河北要闻

出行需注意 石市严查“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16-12-21 9:51:07   来源:长城网  

  近日,石家庄市交警在工作中发现,目前在石市驾驶和乘坐机动车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较为突出,不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且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为规范机动车安全带的使用,减少交通事故伤害,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对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一方面路面执勤警力对发现的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罚。同时,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并处罚。

  对在石家庄市主城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之规定,处以50元罚款、不扣分。

责编:陶影
 
新闻排行  
平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
邯郸市肥乡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
昌黎县人大机关支部开展“迎五一·颂五四”活动
栾城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工作
肥乡区人大 高超联合举办政府系统承办工作交办
肥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抬一召开“河北发展,
遵化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五星级”人大代表之家(
乐亭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