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市委召开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后,石家庄市各县(市)区及时对换届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前,石家庄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进程过半,选举工作正在依法有序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志辉主持召开人大党组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并多次就换届选举工作对相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在换届选举启动之初,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印发《石家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安排》,规范各县(市)区工作程序;建立“一周一汇报”和“二周一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领导分包方式,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县乡党委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依法建立了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或人大主任为主任的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具体工作。工作中,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工作部署,深入一线察看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实行工作分包督导责任制,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主任会议定期听取换届选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与以往不同的是,各县(市)区还专门成立了由纪检、组织、统战和人大等组成的换届纪律督导检查组、代表人选提名工作考察组等专门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严把代表“入口关”,有力地保证了换届选举依法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了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发动作为启动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步,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成员关心、参与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珍惜并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结合换届选举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有重点地进行阶段性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以“三法一则一条例”为法律依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开展选举活动。各县(市)区通过培训学习,使县乡主要领导和选举工作骨干掌握有关法律规定,为选举工作的依法开展提供保证。各县(市)区从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制定到每一个具体环节,都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特别是在确保选举法规定的“三个法定时间”等方面都严格依法规范。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区还实行了统一安排,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等规范性做法,并做到一步一安排、一检查、一总结,严格把握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各县(市)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明法纪、知底线、守规矩、正风气,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