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张家口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在上午的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职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举主持会议, 常务副主任张常喜,副主任戈亮禄、 王志军、郭江、蒋书钢,秘书长王海江及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李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剑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白剑平所作的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免职人员议案的说明,拟任命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人事任免职议案。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高峰受市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说明、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小川所作的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 的审查报告, 审查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审查报告, 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规划局副局长高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市规划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市规划工作专项评议领导小组副组长田家琳所作的关于城市规划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并对城市规划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高天所作的关于《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监督司法机关工作的办法 (草案)》 的说明, 审议和通过了该办法。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关于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的视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