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需氧量(COD)规定排放上限为240毫克/升,运营企业却将在线自动监测仪参数曲线设置为0-150。11月30日,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在开展“2016利剑斩污”首次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石家庄市栾城区的华栾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COD在线自动监测仪行为。
“参数曲线设置过低,如果企业排放的污水中COD浓度超过240毫克/升上限,在线自动监测仪不能正常显示,会造成超标排污不能及时被发现。”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副局长郑晓军说,在线自动监测仪内有三个档位:0-150、0-500、0-1000,该企业最低要设置为0-500档位,才能保证监测仪如实监测排污数据。
经调查认定,这是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违反了环保法、水法等。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环保部门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
对存在的问题,华栾公司负责人解释,监测仪由第三方运营,对参数曲线设置情况并不清楚。
“我们将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事实,该行政处罚的进行行政处罚,该刑事处理的进行刑事处理。”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人孙伟表示。
“这种行为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在行动中,我省将其列为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郑晓军说。
安装在企业排污口的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仪,是环境监管执法的“眼睛”。它们每小时监测并实时把数据传输到环保部门,成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省已实现对959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测。
我省自2013年成立国内首家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以来,省公安厅、环保厅、检察院、法院不断联合发力,极大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孙伟表示,今后,四家部门将继续携手,对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