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平台上反映的“平乡交警钓鱼执法”一事,河北省平乡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30日回应称,此事经网络传播后,引起平乡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当即责成局纪委、督查部门介入调查。经查,网络平台上反映的“平乡交警钓鱼执法”情况不属实,该流动测速点符合公安部和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规定。
25日,一条“平乡交警钓鱼执法”的消息在当地贴吧、论坛及自媒体平台上传播。内容显示,在定魏线平乡段,有交警采用隐蔽式测速设备对过往车辆进行偷拍,并称平乡交警该行为属于“钓鱼”执法。同时,对交警在不足10公里的路段内设置了3个测速点是否合法提出疑问。文章中还引用《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警方测速设备的使用提出质疑。该文章发布后引发关注,很多网民对交警的做法表示不理解。
29日,中新网记者来到该路段进行走访,附近村民表示,该路段属于定魏线省级公路,平时车流量很大,路段上大弯道长,路面岔路口多,经常发生交通事故。
该路段附近的尉庄村村民刘大伟说,以前没有安装流动测速点的时候,发生过因超速造成的死亡事故。自从安装了测速点后,过往车辆都注意了,因为在测速点的南北方向都有提示牌。
记者驱车行驶在该路线时发现,路段呈“S”形,转弯距离很大。当行驶到定魏线169公里100米处时发现,路右边竖有“限速70”和“进入3公里流动测速路段”标识牌;行驶至定魏线168公里100米处,路右边竖有“限速70”的标识牌,标识牌上方并写有“前方流动测速路段”;行驶至定魏线167公里300米附近时发现,有一辆冀E牌照的警车在路肩停放,测速仪在警车西侧5米处电杆上安置。附近交警没有进行隐蔽测速。
“限速70”和“进入3公里流动测速路段”标识牌。 张鹏翔摄
就此事,平乡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表示,针对网络上反映的“平乡交警钓鱼执法”的情况,平乡县公安局责成局纪委和督查部门进行了调查,文章称“在不足10公里的路段设置了3个测速点”,经查定魏线有两个固定测速点,南点在181公里900米处,北点在165公里600米处,两点相距16公里,流动测速点位于中间,这是依据《河北省公安厅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细则》第九条、第十一条中“危险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须在道路上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没有安装固定监控设备的路段上,或者对固定监控设备无法取证的违法行为,可以使用移动监控设备。”的条文设立。并按照要求,在2009年6月2日的牛城晚报上对测速点的设立进行了公示。测速点的南北方向各有3个限速标识牌,不存在“隐蔽钓鱼执法”。至于文章中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工作的通知》属于甘肃省公安厅的地方法规,河北省公安厅没有类似法规。
“其实我们设置这个测速点,就是因为该路段曾连续发生了两起因超速造成的死亡事故。自从今年6月份启动该设备后,至今未发生一起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王建说,经平乡县公安局纪委、督查部门调查,有关“平乡交警钓鱼执法”的内容不属实,该流动测速点符合公安部和河北省公安厅相关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