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兴隆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途径征求意见,收集人大监督工作议题,用以谋划2016年人大工作,为兴隆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作出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紧扣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听取讨论重大事项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决议决定的法律效力,促进和保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逐步建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
二、突出重点,务求监督实效。围绕大力推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及新修订预算法的贯彻实施,督促县政府如期完成县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年内,计划听取“一府两院”关于计划预算、高中阶段教育情况、水资源保护、乡镇卫生院室建设管理、刑事诉讼工作和贯彻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行政诉讼法》、《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全力助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在做好常委会会议议题、主任会议议题前期视察和调研工作的同时,围绕2016年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建设、开放招商、高水平开发旅游业、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大城市建设融投资和建设力度、加大县城路网、给排水管网、停车场、大型超市建设、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全县民生工程实施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集中视察和调研,充分发挥广大代表的聪明才智,为全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建功助力。
三、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开展好代表活动。定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县人大代表等制度,建立完善代表活动之家、代表网络平台,并积极发挥作用,探索实施网络建言、网络议政、网络答办代表意见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评估机制。加强对代表书写议案(建议、意见)业务的培训,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坚持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各委办对口督办和重要议案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等制度,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做好代表年度学习培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等。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实施代表信息化管理。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开展“优秀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评比表彰活动。继续实施《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委室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常委会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定期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例会,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通过印发工作简报、《兴隆人大》等形式开展乡镇人大工作交流,分类指导,县乡互动,促进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同步提升。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确保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继续开展每两周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倾听法律讲座,在政治理论方面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分批分期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快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专题询问制度》、《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办法》、《建立代表活动档案试行办法》,继续实施《代表述职评议办法》等工作制度,推进人大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化建设,促进人大工作者主动作为、依法作为和创新有为。做好常委会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以及代表履职先进事迹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县人大网站等平台作用,办好《兴隆人大》内刊,在兴隆电视台开设“代表风采”专栏,不断丰富宣传报道形式,增强人大宣传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巩固和发展全县人大信息工作成果。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活动成果,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