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的一番准备,上午十点,桥西法院第三审判庭准时开庭。“现在开庭,首先先核实被告人身份。”“我叫马某,1983年9月出生,河南省杞县人。”随着主审法官的发问,被告人马某的声音清晰地从法庭内的音箱内传出,通过法庭内的电子显示屏,可以看到,马某坐在看守所内,在其面前放着一支话筒,一名法警坐在其前面。
检方指控,2015年8月份,马某两次在石家庄桥西区南郭花园小区,用钳子改锥等工具撬开地下室房门,盗走业主两辆电动车,后低价卖出。经过庭审质证,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整个庭审不到30分钟,10分钟后,法警将另一案件被告人韩某提押到看守所特定位置,参加庭审。2015年,韩某多次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图书馆,趁上自习的学生不注意,盗窃其钱包、手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案件审理法官于丽霞介绍说,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通过独立网络传输至第一看守所远端打印,交给被告人审阅签字后由法警带回,并保存庭审的全程录音录像。于丽霞说,通过远程视频庭审可以免去被告人往返押解等程序,节省司法资源,比如,到看守所提押1名被告人到法庭,需要两名法警,如果提押4名被告人就至少需要8名法警,再加上1个司机,若采取远程视频庭审模式,无论有几名被告人,只需要派两名法警到看守所即可,如此,节省了案件的审理时间和成本,从而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
那么什么样的案件适用于远程视频庭审呢?于丽霞介绍说,案情简单,被告人对检方指控无异议,并且当事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案件适用远程视频庭审,“我们还需要征求被告人是否同意采取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开庭,如果被告人不同意,我们仍采取传统的方式,将被告人提押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