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兴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剧场二楼人大会议室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副主任杨青山及委员共17人出席了会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贾海超、相关委室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主持会议。
首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明确了此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确定了选举日;审议并通过了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审议并通过了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随后,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兴隆县政府关于将兴隆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贷款资本金和还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申请报告,决定批准将“兴隆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贷款资本金和还款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