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检察院检察长童建明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经济社会发展法治环境。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05件200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85件98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2亿元。其中,大案1387件,占立案总数的69.7%,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立案侦查要案204人,同比上升22.2%,包括省部级以上2人、厅局级35人。
着力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3274人,提起公诉4742人。突出打击、妥善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非法集资类案件犯罪嫌疑人1456人,提起公诉1685人。
着力保障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检察机构的作用,开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221件,监督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6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86人、提起公诉1271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45件83人。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涉爆涉恐、涉黑涉恶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侵财等犯罪,批准逮捕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各类犯罪嫌疑人12443人,提起公诉14943人。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立案监督此类案件80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94人,提起公诉792人。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1件77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立案活动监督,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7件,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21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27件。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182件、再审检察建议349件。
童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表示,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深化“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常态,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