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抽检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和酒类4类食品,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均为肉及肉制品,兽药残留超标仍是主要问题。河北省食药监局方面表示,这7批次不合格产品均未在河北区域内销售。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泰安市泰山区康宝牛羊肉店经营的羊腿肉检出土霉素超标;聊城市东昌府区学印肉食店和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忠牛羊肉店经营的牛腱子、聊城市东昌府区伊斯兰清真牛肉店经营的牛腿检出水分超标;宁夏涝河桥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牛肉、吴忠涝河桥屠宰场生产的牛肉检出地塞米松超标;宁夏中莹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后腿肉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林可霉素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关于牛羊肉中兽药残留等的说明
一、地塞米松
地塞米松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兽药之一,具有抗炎、抗休克、抗过敏、抗毒素等作用。养殖环节超量使用或没有严格执行休药期可能导致残留超标。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牛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0.75μg/kg。长期食用地塞米松超标的动物性食品,有可能干扰人体的激素分泌体系和其他正常代谢。
二、磺胺类药物
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该类药物在人体中产生蓄积,当达到一定量时,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三、林可霉素
林可霉素为抑菌类药物,对革兰阳性球菌有较好作用,特别对厌气菌、金葡菌及肺炎球菌有高效。养殖环节没有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者超量使用,将造成残留超标。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在牛、羊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林可霉素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造成胃肠道不良反应,过敏反应及肝肾功能异常等。
四、土霉素
土霉素是一种广谱抗菌兽药,对革兰氏阳性菌、阴性菌、立克次体、滤过性病毒、螺旋体属乃至原虫类都有很好的抑制作用。养殖环节超量使用或未严格执行休药期,可能导致残留超标。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土霉素超标的食品,会在体内蓄积,可能会引起恶心、呕吐、上腹不适等症状。
五、水分
水分是肉中含量最多的组成成分。肉中水分含量多少及存在状态影响肉的加工质量及贮藏性。GB 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规定牛肉的水分含量≤77%,羊肉的水分含量≤78%。水分超标原因可能由于违规注水导致。注水的肉保质期较短,容易腐败,存在安全隐患。
六、喹诺酮类药物
喹诺酮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含4-喹诺酮基本结构的抗菌兽药,主要包括恩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氟罗沙星等,属于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喹诺酮类药物若在人体内残留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大剂量或长期摄入可能引起肝损害。鉴于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农业部规定了“该类药物在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以恩诺沙星+环丙沙星之和计)”。